在我写下这段话之前,我对于动物的全部认识,仅限于视其为餐桌上的食物,或者是让我恐惧,或者是让我发笑的某种东西。
现在我开始尝试着对生命的本质做出新的审视。
小时候我对蜘蛛的厌恶和对金鱼的喜欢,其实都没有多少道理。
我现在才懂得对形体构造的美学标准,人类自有其先入为主的成见深埋于心,而这是大错特错的。
比如金鱼的柔润而(性)感,完美的曲线和灵动的躯体让我着迷,而奇形怪状的蜘蛛让我感到它们应该被杀死,这实在是很可笑的看法。
作为人类,我们似乎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就是世界的主宰,因此可以毫无愧疚的自命为“灵长类”而湛湛自得。
但是,那些鲜活的生命,飞翔的,游动的,奔驰的或爬行的,它们生生不息,每一种都显得比人类活的更充实自在,即便是盲目的,本能的。
是的,我们和动物活在同一个世界,但是却彼此不能够进入对方的思想,然而我们又不约而同的受制于相似的遗传基因,殊途同归的世代繁衍和走向死亡。
假如我的祖先活着,当他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第一页就写了这些,第二页是空白,看来茤蕾诗是最近才开始做这件事情。
“假如我的祖先活着,当他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不知道会作何感想?”达尔文子爵小声诵读着这句话。
“也许在她的身上附着了祖先的灵魂。”达尔文子爵若有所思的说道:“我想,假如他活着,他会和我一样,为你骄傲。”
达尔文子爵从来没有想过要让茤蕾诗接触这些东西,可是茤蕾诗却自觉自愿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大约这也是天意。
达尔文子爵此刻有一点点担忧,让茤蕾诗现在就拥有了极高的智慧,很可能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木已成舟,因为青春会逝去,而智慧只能增加。
不过,事情的发展到目前为止还是在按计划进行中,一切都还可以掌控。
“明天,明天,明天……”达尔文子爵一路嘀咕着这个词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现在是天堂城时间凌晨2点62分了。
在私人司机送珍妮芙(Jennifer)回家的途中,她一直在想入非非。
与达尔文子爵分手之后,后面的舞曲和所有其它的舞伴,不知道为什么都让她感觉枯燥乏味。
可是她却一点也不想回家,好在后面还有不少余兴节目。
于是她成了为数不多的坚持到典礼完全结束才离开的人。
从天堂大厦到珍妮芙居住的豪华公馆,路途并不是很长,可是就在这一小段的时间里,这个年轻的女人居然对某些问题反复考虑了十几遍之多!
珍妮芙一时还搞不明白自己刚刚结识了一位什么样的人。无数的疑问缠绕在她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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