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乎两者之间的,还有一种是先经开府大臣举荐,而后直接成为皇帝下属官员的,那么此时的第二层君臣关系就会比“开府征辟”渠道下的辟属关系更弱一些,以至于门生故吏如何对待恩主,会更具有弹性一些。
东汉政治的这一现象大体有两阶段不同的表现,首先是在东汉政治的大部分正常运转时期,辟属关系体现为京官大员开府、郡守开府、州部开府三种。三者均为运转府主官职所司事务的具体办事队伍,但在东汉政治的运转中,有难免掺入了世家豪族逐步营造自家势力的成分。其中,京官大员开府,是袁杨陈荀等经学世家用来营造全国性门生故吏网络的渠道;郡守开府,则是用来笼络所守地方豪族,完成皇权与地方治权相衔接的渠道;州部开府,主要是用来履行刺史的行政监察权与乱时临时军事调度权的渠道,到了东汉中后期,则越发具有笼络一州望族与军事人才的色彩。
到了汉末,随着全国性动乱黄巾之乱取代之前的局部动乱,身兼一州军政经大权的州牧出现,将军开府也越发频繁,辟属关系便逐渐成为汉末割据的内在动力。在老版中,我们经常看到曹操、孙权、刘备等诸侯被称为“明公”、“主公”,而他们在当时并未称孤道寡。这里的“明公”“主公”在东汉语境,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割据诸侯而这样称呼,而是因为他们是有资格开府征辟的府主,而这样称呼。曹操主要是以兖州牧、司空、丞相等行政要员职务开府,孙刘则主要是以左将军、破虏将军等将军号开府,其手下文武便主要以府属官职供职,所以会称呼曹孙刘等人为明公、主公。
大体回顾完二重君主观中,不是很被大众熟悉的“辟属关系”是什么的问题后。寒鲲尝试着解答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
汉朝立国,本身便是折中秦制与周制的产物,位于西汉政治巅峰的“武宣之政”甚至被汉宣帝概括为“王道”与“霸道”的“杂用”。具体到中央政权与地方治权的关系上看,汉朝的地方治权,既不像周朝那样把实权全数交付地方,也不像秦朝那样单纯依靠中央皇权任命官员把持县以上地方全权,而是用察举征辟的选官办法,让地方人才参与到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运作之中。
汉武帝颁行征辟制度的初心本来是为了在保持皇权控制地方的同时,融通一部分参政权给地方人才。奈何汉政经过王莽的一番折腾以后,由光武帝建立的东汉皇权,为了消灭新末乱世以来的群雄,便不得不依赖河北、河南的地方豪族,仰仗他们这些位于两汉之际华夏精华区域的地方力量。这就使得东汉政治从立国伊始,便不得不对河北、河南组成的关东地区豪族让步、妥协。
东汉初年“度田失败”便是政治上让步最明显的表现,而度田失败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是经济性的:西汉中后期以来的土地兼并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关东地区的大地主,无论是借重洛阳皇权还是地方威权,便毫无抑制的“茁壮”发展起来。
再加上两汉之际的儒家经学,经过数次会议的研讨,终于有了一点统一的趋势,而经过王莽新政的周政理想主义式折腾,儒家终于逐步认可了以律学为代表的“霸道”之术,经、律并修的世家大族逐步出现。这样,一个在政治上、经济上、学术上占据优越甚至垄断地位的阶层便彻底出现在东汉社会之中。白虎观会议的成果:
征辟制度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便彻底与汉武帝时的初衷背道而驰,走向了一种被魏晋史学术界率先称为“再封建化”的历史进程之中。地方豪族在取得政治、经济、学术全面优势地位以后,便开始利用征辟制度,为自家营造大批门生故吏,这就产生了一种足以被视为第二层君臣关系的东汉辟属关系。
随着东汉中期外戚与宦官的轮流执政,朝廷威信逐步被销蚀,地方豪族便有了更为光明正大的理由来发展自己的势力,并标榜自己为“清流”,贬低外戚与宦官为“浊流”。我们在称赞这些清流士人的进步性、正义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这种激烈化为两次党锢之祸的清浊流冲突,最终还是为东汉后期世家豪族逐步形成自己相对独立于朝廷的舆论风评圈提供了助力,也便为地方逐步摆脱被视为污浊的汉廷控制,提供了舆论支持。
征辟制度在东汉历史背景下孕育的辟属关系,又在汉末乱局中,逐步诱发出了州牧开府割据、将军号开府割据,乃至于霸府政治这一贯穿魏晋南北朝政治的“篡代预备政权”形式。当然这也便是东汉二重君主观的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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