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练球就好好练球,又不是查户口!这样吧,一打二,敢不敢来?”我早已经手痒难耐了,更何况那次偶遇又根本不是一言两语能说的明白的。
一打二,是美国这边流行的一种玩法,场上一共三人,持球进攻者自己一队,剩下两人则要暂时组成一队,进行协同防守。进攻者若成功得分,则继续享有球权,最先攻进五球的人获胜。而当球权交换时,组队情况当然也就要随之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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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弟们,凡是都得讲个先来后到,我毕竟早你们一两年进队,第一球就让我先来吧?”罗大耳朵当仁不让的抢过了发球权。
我和眼镜男对视一笑,也没再质疑什么,毕竟罗大耳朵的身材和实力,都是我们三个里最弱的,即使给他开球权,他也不可能在两人包夹下,连得五分。所以也就不会因此影响这场游戏,或者说比赛的平衡。
“那我就来啦!”罗大耳朵在中圈站定,把球先传给我,我还没等球挨到手掌,就用指尖把球给他传了回去,这个传球的行为,在中文语境里会被定义成“洗球”,意思就是说等这球再传到罗大耳朵手里的时候,比赛就正式开始了!
罗大耳朵肯定是扛不过我跟眼镜的双人包夹的,关于这一点我和眼镜都心知肚明,所以一上来这第一球,眼镜一直缩在内线里,压根就没想过要出来。
他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让罗大耳朵更好的融入到这场比赛中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样做有利于他自己抢到篮板,变成持球进攻的一方。
可是我才懒得去算计这些呢,因为套用一句穿越前那时代的一句流行语来说:我从来就不在乎我队友打球厉害不厉害,反正都没我厉害!
眼睛男你缩在里面想要卡位抢篮板,那我就防的罗大耳朵出不了手不就得了!
罗大耳朵的基本功还是很扎实的,即使是在naa的赛场上,安全持球通过半场,发起基本的进攻战术等等等等这些控球后卫的本职工作,他做的都算是中规中矩。出不了大风头,当然也出不了大纰漏。
但是经过这长达好几个月的观察,我还是发现了他运球时的一些小习惯,而这些不起眼的小习惯现在就成了我用来击败他的有力武器。
他的小习惯之一就是,在发动攻势前,总要找个机会把球交到左手,习惯性的来上一次胯下运球。
所以这次,我在他用右手慢慢运球的时候,特意跟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让他下意识里感觉到放松和安全,但等到他准备把球交到左手来做这个胯下运球的时候,我突然猛的一步紧逼了上去。
因为他的左手是弱手,所以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他的手几乎是全凭着条件反射,做出了那个他最常用的动作——胯下。
而此时我的左手,正好拦在胯下运球必然会经过的位置上。
“啪!”不出所料的一声脆响,皮球砸在我的手指上,被迫改变了方向。
而我眼疾手快,脚底下迅速启动,在三个人当中最先抢到了失去控制的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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