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芸假装不知道芷兮在说什么,“什么二十六年前,什么事啊,我怎么不知道。”虽然没看到她本人,但是芷兮敢肯定小芸现在眼睛一定是闪烁不定的,因为她不善于撒谎,每次撒谎眼睛就会习惯性地瞟来瞟去,不敢正视当事人,说话也是闪烁其词,这种人只能初步的用单纯来形容。
芷兮厉声道:“别跟我打马虎眼,给我说清楚,我知道你是了解详情的。”
听出芷兮生气的语气再加上对芷兮的了解,小芸为难地说道:“不是我不想跟你说实话,是爷爷不让我把这件事说出去,我答应了爷爷。而且这件事涉及到国家机密,告诉你的话,只会给你带来麻烦,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看来这件事比她想的要复杂,但是事关外公的事她必须弄清楚。
了解到小芸的难言之隐,芷兮也不想强迫她,做违背自己原则的事,芷兮语气缓和了一些说道:“我也不逼你,但是你不要向爷爷提起我问过你这件事”。
为了缓解压抑的气氛,芷兮故作轻松地说道:“有空吗?到我家来一趟吧!你不是没见我儿子吗?今天让你免费见一次,机会难得,错过这家店就没下家村了”。
世界上有一种人什么都可以不好,但是心态好的出奇。你下句话跟她好声好气地说,她就能立马忘记上句话的严词厉色。无疑这种人说的就是小芸这号人物,粗线条,反射弧比一般都要长,乐观得过分,所以这种人通常是没心机、容易上当受骗同时也没烦恼、容易交好运。
小芸马上一改刚刚的为难,再次高兴地说道:“一定来,我今天会早一点下班,对了,要买什么送给侄子呢,让我好好琢磨琢磨······”
挂断小芸的电话,芷兮心里非但没有放轻松,反而更加沉重,猜想着二十六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连小芸这种没心机的人也会刻意隐瞒呢?
这个谜底等待着她去揭晓,总感觉会有一些出乎她意料的事发生。
------题外话------
很多亲都反映,文章用第一人称看起来很别扭,我只能说抱歉,现在改的话会很麻烦。
这部小说在构思上融入我自己的一些经历和事迹,我很习以为常地就用了第一人称。
我会在文章其他不足的地方改动,希望能尽量完善。
我不想一个人孤军奋战,虽然我早已习惯一个人,
但是在潇湘这个平台上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支柱和后盾支持着我继续写下去,走下去。
我真的很希望蓦然回首间,我能瞥见在我的身后站着一些人,他们不用说什么,只是仅仅一个微笑,或是仅仅站在那,就是给我最大的鼓舞,我将为此一直努力着,奋斗着。
记得汪国真先生说,“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我既然不能嫁给幸福,但是我愿意输给追求。
追求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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