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及第开始,别易从每次出来总让她易容,一开始她也不知道为何。十六岁时候,第一次以自己面目出来,被人调戏之后,她揍得对方找不到父母,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长得多祸国殃民。
从出生开始备受瞩目的她,并不介意被人看,反正人长得美就是给人欣赏的。陆寻欢看到掌柜取来已衣裳样式相近的丝巾,一瞧见这款式她就爱不释手,拿起丝巾遮住倾国倾城的脸蛋儿。
这犹抱琵琶半遮面,也有另外一种风情。
她甚是喜爱,当下付了银两,飘然离去。让成衣店里的人,都忍不住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仙女竟然就飘了出去,看呆了一群人。
陆寻欢通常出了大山谷,做的第一件事,去大吃大喝。实在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黑道老大,打打杀杀,赚大钱等她还可以,让她做菜,比登天还难。上辈子只要花钱,就能吃尽山珍海味,而她最不缺的就是钱。结果,来到古代生活没一个月,就被迫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然后又被带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每天吃的都是渣。她有想学做菜,在无数次烧掉厨房后,别易从炸毛了,不准她再靠近。
重点,别易从做的东西也就清清淡淡,有时候还会发挥失常做的难以下咽,这么多年下来,她吃的最好的就是自己打野味烤了吃。而每次出来,她就和饿了十年一样,大吃大喝一顿。
为了保持她天仙美人儿的形象,她包了一间雅阁,点了一堆吃的,在小二再三确认她有没其他人来,最终被她‘温柔地’请出去了。
如蝗虫过境,陆寻欢以惊人的食量,消灭掉了一桌子的佳肴,满足的摸着凸起的小腹走出酒楼。
本性不改的叼着牙签走在路上,路过一个包子摊,有些熟悉的背影正极力和摊主争论。
“穿的这么有钱,连个包子钱也付不出,走走走。”
“我真的有带钱,只是不见了,不是真的想耍赖不给。”
“管你,没钱就不卖。”摊主有些不耐烦的挥舞着手臂,驱赶着。
陆寻欢瞟了一眼,不以为然的继续走,那个熟悉的身影她记得,正是被她偷的笨小子。竟然吃不起包子,哈哈哈……她完全不怕他会饿死。
兜兜转转一圈,玩的差不多的陆寻欢,手里拎着隔壁街买的桂花糕和旁边肉包摊买的肉包子,开开心心地回下榻客栈,结果大老远就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低垂着脑袋,坐在石阶上,挺沮丧的。
这小伙子不会真被她偷穷了,没地方去了吧?天色不早了,不会回家吗?看他穿的挺华丽的,不会全部家当在里面吧?想起荷包里的银票,很有可能。
心里有那么一丝丝愧疚的陆寻欢,迈开脚步走到紫衣男子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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