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慕杨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终于忍不住翻身起床换被单。
他把床上的两个枕头拿开,却发现他旁边的枕头下有一个陈旧的笔记本。
易慕杨把笔记本拿了起来,枕头放下,重新坐回了床上。
是个普通的笔记本,书皮硬壳,颜色是淡粉色,可能因为时间太长了,颜色有些掉了,已经泛白了。
真是女人,什么都是粉色。
他把笔记本翻开,入目就是“我的心事”四个稚嫩的大字,可稚嫩是稚嫩,但还是看得出来,字的主人是个清秀的姑娘,而书页右下角的“卿可儿”三个字也正好应证了他的猜想。
易慕杨知道看别人的日记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可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今天是我十岁的生日,也是我最开心的生日,是因为生日会上十八岁的他。他穿着黑色的小礼服,是我见过最帅气的男生。我把最喜欢的草莓蛋糕和酸梅汤给他,他却拒绝了,还有点伤心呢。后来问爸爸,爸爸说他叫易慕杨,从此,我有了一个心事叫做易慕杨。”
易慕杨看着本子上第一页歪歪扭扭的字迹,想起了那个夏天,他被父亲逼着去参加一个小女孩儿的生日,生日会上,穿着粉色蓬蓬裙的小女孩儿一个劲儿的给拿草莓蛋糕,可他根本不爱吃蛋糕,尤其是草莓蛋糕。
易慕杨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原来,那个女孩是她啊!真是个简单的小女孩儿。
“今天我考试没考好,爸爸说如果不努力读书,以后长大了会嫁不出去的。这可把我吓了一跳,万一我以后不优秀,慕杨不喜欢我怎么办?不行,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变得更优秀,才能配得上慕杨。”
小孩子不好好读书,总想些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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