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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只要沈非翎和温沐的爱情还在就行了(大结局)

“你好,美国联邦调查局。”

fbi的人果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绅士,西装革履,客客气气地对沈晨烽展示了自己的证件:“我们目前有你的逮捕令,由于你是主动投案自首,我们可以考虑在法庭上向法官请求量刑,或许从两百多年刑期减到一百多年也不是不可能的。”

警官说得认真,语气里却满是讥讽。

沈尘烽笑笑,没有说话。从身后的口袋里摸出了自己的那把小小的沙漠之鹰,扔在地上,做出了投降的姿势。

那支沙漠之鹰,是他在中东花大价钱买的,上面镀了一层金,枪柄的底部还镶嵌了一颗钻石,粉色的,也是走私货物中一个他看上的玩意儿。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在法庭上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fbi的警官看到地上的沙漠之鹰,脸色微微一变,这才侧身让身后荷枪实弹的警察上前逮捕,同时也不忘说上这句在所有犯罪片中最经典的台词。

“never be the same……”

一声急促的铃声从口袋里传了出来。

“抱歉,”沈晨烽冲着fbi的警察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让我最后接个电话吧,兴许是我妈妈的,我不想让她伤心。”

“你在哪儿?”

marry的声音听起来很焦急,沈晨烽的眼眶有些酸。和母亲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多,她有着大小姐的脾气,可是并不是个心眼很坏的人。占有欲太强,才会有现在的结果。可是她是自己的母亲,他一直悉心呵护,就连在莫白那件事情上也有对自己的考量。

只可惜,父亲最后还是抛弃了她。

小时候,妈妈追着自己满屋子跑,要求他换下身上那件贝克汉姆签名的脏球衣的场景再一次浮现在眼前。

“快点儿,”一旁等着的警官有些不耐烦:“外头可是有一辆轮船和一架直升飞机在等着您,这些燃油费可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妈。”沈晨烽用中文发出了这个音节。

“怎么了?”marry听出沈晨烽的声音有些不对劲:“你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告诉妈妈,要不要妈妈给你找地方……”

“不用了,”沈晨烽看了一眼眉头已经皱起来的警官,打断了marry 的话,由于开的免提,她若是在电话里让他带着钱潜逃,岂不是包庇罪犯的现行:“妈,我已经自首了。我不想再折腾下去了。如果可能,你尽量为我争取阿拉斯加的监狱吧,听说那儿的设施不错。”

***

“温沐!”

拄着一把椅子,沈非翎偷偷摸摸地下了*。看到隔壁是重症监护室的牌子,立刻慌了神,也顾不上现在是深夜,什么防护服也没有穿,打开门冲了进去。

“干嘛?”温沐正好被胸口的闷痛疼醒,听到门有响动,立刻转头看,没想到看到拄着一张椅子的沈非翎:“不好好在你*上躺着,乱跑到我这儿干嘛?”

温沐一看这模样,心里顿时急了。无奈身子软绵绵的没有丝毫力气,就连自己认为是大声吼出来的话,在沈非翎的耳朵里听起来也只是虚弱的疑问。

“不放心,就过来看看你。”

横竖已经到了,沈非翎干脆把椅子一把放下来,自己转了个身,一屁股坐了下来。*不大,他怕自己坐在*上压到温沐的腿脚。可是自己的力气也不够,索性就坐在硬板凳上,反正到处都有暖气,冻不着。

沈非翎的屁股刚离开*,就被看守的护士给瞧见了。不敢自己去劝阻,护士急忙通知了主治医生,让医生直接打电话给今天早上来探望的那个老头,听口气,那人似乎是沈非翎的父亲。

“让我在这儿再待一会儿。”

听到门响动的声音,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有人来劝自己回去了。沈非翎没有回头,直挺挺地坐着,看着沉沉睡去的温沐。

方才她又疼了,虽然没有说,可是她紧紧抿着的嘴唇,和额头上冒出的细密的汗,都告诉他,她很疼这个事实,心里的愧疚和恼恨又增加了一层。

“为什么不告诉我她还在重症监护室?”沈非翎的声音冷冽无比:“两根肋骨折断,一根倒插进肺部,刺破有近两厘米的深度。这么大的事情,你们一个个的都瞒着我,还有,车祸的肇事者,又是沈晨烽那个混账捣鬼的吧,谁会在高速公路的出口逆行?”

随着沈阴白一起赶过来的几位医生见情况不对,各自找了借口溜出去,好给这父子留下点空间。

“这次不关你大哥的事情。这次是marry 捣鬼,你大哥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可以让两个人为他卖命。”

“哼。”

“非翎,”沈阴白拄着拐杖,微颤地走向沈非翎:“女娃娃醒了就好了,这下子你们俩口子也不用当那苦命鸳鸯了。你别怪爸爸,当时你自己的身子都没有好,我哪里有什么心情去管儿媳妇,总之,老天开眼。”

沈非翎瞪着沈阴白,责备的怒骂跑到嗓子眼儿,又给咽了回去。

李秘书在两个小时前偷偷找过他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沈非翎捏着那张薄薄的病情通知单,一脸的复杂:“没有计划去手术吗?美国研究所对这些病应该还是有些研究的吧?没试过?”

“已经有段时间了,”李秘书对这病显然不愿意多谈:“沈总是一直瞒着大家的,由于我当时是陪着沈总一起去检查的,所以瞒不住我,夫人和大少爷至今都不知道。主治医生说,瘤子长在那个位子,做手术的风险太大,所以并不建议沈总手术。沈总已经放弃了手术机会。”

“瞒着家人这种事情难道很值得宣扬和骄傲吗?”沈非翎冷笑一声,把手里的病情通知单扔在了桌子上:“苦肉计?我可不吃这套。你实话告诉我,你们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儿?若是不过分,我或许还能答应。”

“继承沈氏集团。”

李秘书抬起头,坚定地看向沈非翎。

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两人因为过去的事情相互折磨着,沈阴白心里放不下这个儿子,沈非翎对自己的这个父亲也不是全然没有感情。

“继承沈氏集团?”

沈非翎好似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一般。

“沈晨烽是死了吗?还是脑子瘫掉了?他是老头子的大儿子,又是davis家族的,不论哪一方面,他都该是继承人啊!我可从来没想过老头子一毛钱,就连环宇,也是在它将将倒闭的时候拿过来的。我可不想淌你们那趟浑水,脏了脚不说,少不得惹祸上身,你瞧瞧,我现在还躺在*上呢。”

李秘书看着沈非翎,一时有些沉默。

车祸的肇事司机已经抓住了,两个毛头小伙子,两个人被抓住的时候一脸坦然,甚至连家人以后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李秘书当场就留了个心眼,在两人的账户上进行了一番追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了一跳。两个人竟然与marry有直接的交易关系。

“好在温沐已经醒了,”沈非翎冷着脸,又补充了一句:“如若没有醒,我定会将老头子的沈氏集团搞个天翻地覆!”

“可是沈总除了你,已经没有别的亲人了!”

老李不忍心,继续劝说着沈非翎:“接受沈氏集团对您来说并不是个坏事,既可以增加资金,也可以拓展海外的事业,而且沈总在美国也有各种房产,您若是累了,可以带着温小姐去那儿度假,想住几日就住几日。公司里的大股东都已经被沈总笼络得差不多了,您不会有太多的困难。”

“哼,”沈非翎冷笑着,打断了李秘书的话:“其实我现在不接手,才是对沈阴白最大的惩罚吧。小时候的事我已经不想再谈,可是他死到临头了才过来找我,不觉得很徒劳吗?一辈子打拼下来的商业帝国,没有人接手,才是他最大的悲哀吧。我对他的公司没什么兴趣,等沈晨烽出来,再给他就是了。估摸着也要不了多久吧,凭marry的本事,弄个总统特赦令不是问题。”

“大少爷这次不会轻易出来了。”

李秘书踌躇了半晌,才蹦出这么一句。

“为什么?”

沈非翎眉头一皱。

“这也是沈总为了您做的,大少爷如果早出来,一定会对您造成影响,所以沈总已经收集了davis家族中部分成员的犯罪证据,递交给了总统,算是总统先生下一任选举的杀手锏之一吧,交换条件就是大少爷的终生监禁。”

李秘书慢慢解释着。

对这个事情,他心里半是难受,半是解脱。

难受的是,他与沈晨烽也一起生活工作了这么多年,可谓是看着他长大的,说没有感情,那是不可能,可是沈晨烽的脾气太过乖张,说喜欢,也喜欢不到哪儿去,更何况这次他还将自己的弟弟给折腾死了。

解脱的是,沈晨烽总算有了个结果,不会再害人。他喜欢沈非翎的事情,已经闹得人尽皆知,再这样下去,不仅davis家族的名誉不保,就连沈氏集团也会有牵连。他早已经将沈氏集团当作了自己的家,沈晨烽的所作所为,心里痛恨无比。

“我对从商已经渐渐失去了兴趣,”看着父亲殷切的目光,沈非翎心一软:“你再大的公司,再好的底子留给我,如果我无心打理,那也是徒劳。还不如捐了所有的资产呢!”

“当企业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会知道,你那个时候不仅仅只是赚钱了。我有五千多位员工,说满一点儿,就是五千多个家庭。今天,如果我的公司进行大幅度的裁员或者是流转资金不够直接倒闭,你想想我的这些员工该怎么办,这五千多个员工以后的道路又是什么?企业做到最后,做得不过是个社会责任。”

“说得好听,可是这盘棋的最后,不是还是要在我和沈晨烽直接寻一个更强的人来继承你的商业帝国吗,沈晨烽输了,我赢了。所以你选择了我,就这么简单。”

“你知道你哥哥当初送给你的饭,是谁给做的吗?”

沈阴白看着沈非翎的背影,轻轻问道。

“从厨房里面偷的吧,反正厨房那么大,也不少我一张嘴。我多吃一点儿,少吃一点儿,你们不会一一地查出来。”

“胡萝卜,火腿肠,青菜还有小香菇。”

沈阴白板着指头数着:“这四个菜都是我当时特意按照补身子的法子给你掺和进炒饭里的,补充何各类的维生素。你喜欢吃秋葵,每次我里面放蒜香秋葵的时候你的饭总是吃得最快,碗也最干净。”

沈非翎微微有些动容,可是依旧坐着没动。

“温沐出了重症病房就帮我俩办个出院手续吧,我想在家里养伤。这儿离公司远,照顾温沐也不算方便,还是尽快住回去吧。至于公司的事情,你百年之后,我会暂时替你慢慢打理。”

亲自下厨煮了点儿鸡汤,文火炖得烂烂的,鸡汤味儿溢得满厨房都是。

温沐已经嗅味儿下楼了。

沈非翎含着笑,看着温沐:“肚子还疼吗?出院是不是还嫌早点儿,感觉你肚子里面的那块小窟窿还没有长得厚实。我煮了点儿鸡汤,里面加了猴头菇和红枣,补血又增加抵抗力,多吃点儿,肉可以不吃,汤不能不喝。医生说你要大补!”

“这不是闻着味儿下来了吗。”温沐也笑了,走得很慢,但是很稳。

醒了之后,沈非翎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地跟在她后面,赶都赶不走。一开始的冷漠酷炫大总裁变成了天天追着屁股后头跑的小蜜蜂,温沐一下子觉得有点儿不太习惯。

“我妈还好不?”

“身子骨还算硬朗,”沈非翎嘿嘿笑了笑:“还问我手臂上的石膏是怎么回事儿呢,我就说磕着了。你妈还记得你,问我你去哪儿了,我没吱声,等你大好了,我再带你去看看你妈。你也好得差不多了,偶尔也跟着我去外头溜达溜达。”

“我可是随时有空,”温沐笑着,缓步挪到了餐厅,给自己盛了一碗热腾腾的汤:“就怕你没有空。你刚接了你父亲的公司,应该要有很多的事情打理吧,手上还带着石膏呢,别太累了。明晚有应酬吗?”

“看夫人的一句话喽,应酬天天有,夫人一句话,我可以推掉所有的应酬。”

沈非翎笑着,*溺地看着温沐。

“明天是咱们认识第五年了。”

“已经这么久了?”

“当然。我们就别出去吃什么东西了,我这几天身子蛮活络的,明儿下厨做几个小菜给你尝尝。这么久没下厨,不晓得咸淡还拿捏得准不准。”

“只要是夫人你做的,我都喜欢吃。”

***

莫谦则的口才很好,于谦经常说着说着就被莫谦则给绕进去。于谦一直联系不到于洁,又有不少把柄被于洁抓着,提心吊胆地,日子一直过得不舒坦。莫谦则偶尔一个小小的笑话都能被他想歪。

于谦认识了电视台下面一个新上任的女主持人,又做上了老本行。

像往常那样,吃罢一顿晚饭,六个人喝光了四瓶五粮液,每个人的脸都喝得通红,每个人的舌头都有些卷,勾肩搭背地已经开始称兄道弟。

接着酒劲,于谦凑到莫谦则跟前,一把勾住了他的脖子:“小伙计看起来很年轻啊,年纪轻轻地已经能开始出来谈这么大的单子,真是了不起,像我是你这么个年纪的时候,还在外头鬼混呢,你日后定是前途无量!”

“不敢不敢,”莫谦则面色微醺,笑着谦虚道:“于导演已经是个大导演了,我这儿还是个小小打工仔,连个老婆都还没有讨到,哪儿来个什么功成名就前途无量啊,能保住我自个儿的饭碗就不错了!”

莫谦则故意引向了女人这个话题。

果然,于谦立刻上了钩。

见左右无人注意,于谦凑近莫谦则的耳朵神秘道:“我这儿有几个新鲜妹子,都是电视台的主持人,不知道兄弟有没有兴趣。若是喜欢,可以娶回家当个老婆,个个都大方贤惠,上的了厅堂也下得了厨房,若是不满意,就当做前女友中的一位,玩玩就算了。”

“哎,我不会太谈恋爱……”

莫谦则故作羞涩地推辞道,可是话又不说满,给于谦又留了一丝挽留的余地。

瞅见有机会,于谦的眼睛眯得更加厉害:“咱这是把你当兄弟才告诉你的,我自个儿亲戚的儿子让我介绍几个娱乐圈的女朋友,我都没把这几位的电话号码给出来。这几位还都是海外留过学的,又开放,真的没有比这个更好的选择了。怎么样!敢追才有女朋友,要不要我给你电话号码?要是这几个丫头现在有时间,今晚就可以……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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