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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七年的第一场雪下了一整晚,到清晨方才牵扯不清地渐渐止住。天色被雪光映得额外明亮,即便隔着窗帘床幔,也足以让人看清身边的一切。
平宗就正在盯着身边的女人出神。身下到处都是一夜荒唐的痕迹,衣物凌乱地抛在床下。床单早已经皱得不成样子,被那个女人卷在身下。她的右脚脚踝系着一个银质的铃铛。
平宗顺手拨开她颊边的发丝。天光落在她的头发上,形成一层近乎深紫的光晕。她脸上还带着没有完全褪去的潮红,感受到他从头发滑落腰间的手,猫儿一样睁开眼,冲平宗露出个慵懒的笑意来。
“你是谁?”他欺身过去,趁着她翻身整个人覆在她身上,贴近耳边低声问。
她却狡猾地躲过他的,小鱼一样从他怀中滑了出来,扯过缎被盖住身体,“我?我就是我。”声音娇慵,听得平宗心头猫挠一样骚动不安。
“是问你的名字。”他哪里容她逃脱,握住一只白玉一样的脚踝,顺着小腿肚细细密密地亲吻,一边锲而不舍地追问:“你叫什么名字?”
“一定要有名字吗?”她似乎有些不以为然,却也并不再坚持,目光落在窗外积雪的屋顶上,说出自己的名字:“初雪。我的名字,叫初雪。”
“姓什么?”他并不满意,一定要弄个明白。
有那么一瞬间,她的表情变得透明,但随即那种慵懒的笑意又回来,眼波流转,手从他的脸颊一路轻拂到胸膛前,手掌按在他心跳的地方,淡淡地说:“没有家的人,也没有姓。要不然你帮我想一个吧。”
他于是哈哈笑了起来,“这样倒是洒脱。不如就姓玉吧,像玉一样温润诱人……”话到后面变得含混,他忙着去品尝像玉一样温润的肌肤,有些无暇他顾。
她搂紧埋在自己颈侧的头,手插进他的头发里,咯咯地笑,像个耐心的主人纵容宠物与自己的亲昵,声音却出奇地冷静:“我姓叶,树叶的叶。”
但主人不会一直耐心下去,她只给了他一小会儿时间,随即便推开他,翻身下床,脚踝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平宗不满足,抓住她的胳膊问:“你去哪儿?”
叶初雪回眸一笑,长发落在肩上,越发衬得她肤色如玉,“去嫁人。”
晋王平宗遇见这个女人,是在长乐驿。
长乐驿距离昭明五十里地,平宗带着亲卫巡视沿江各处布防已经出来了半个月,昭明是最后一处关防。天气渐冷,按照计划,这次巡视完后,他就该将驻跸转移到龙城去。北方严寒,入冬前有太多的事务要处理,身为北朝的摄政王,军政大权都在他一个人手中,很多事情却不得不亲力亲为。
平宗少年时是军旅出身,此后虽然高官显贵,养尊处优,却始终保持着军人的干练风格,巡视布防照例不用车驾,只带着一百二十名贺布亲卫纵马奔驰在长江防线上。丁零男儿,各个都是天生的骑手,摄政王麾下自然都是最好的天都马,日行百里毫不在话下。他们一大早从临川出发,计划在长乐驿休息,要赶在天黑前到达昭明。
那个女人就出现在长乐驿。
一群汉子都又累又饿,闹哄哄在馆子里吃着羊肉汤饼,平宗自然不跟他们一起,但也只是用屏风围出个隔间来,让两个亲随伺候吃饭。吃的东西也没有太大不同,照样是羊汤面饼,只不过装羊汤用的是细瓷碗,面饼被切成了整整齐齐的菱形状,盛在盘子里送上来。驿丞干了一辈子,眼睛毒得很,虽然不知道他的身份,但光看这阵势也知道是个得罪不起的人,专门命人温了酒给平宗送来。平宗却自律甚严,这一趟出来约束这帮亲卫白天不能喝酒,自己自然也不能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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