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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红楼梦》成书之谜(2)

其二:

颦颦宝玉两情痴,女儿闺房笑语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知。

其三: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叫天不赋穷愁。

第一首中的“不是情人不泪流”,说的是,不是知情者,不是局中人,很难在思想上产生共鸣。最后一首中的“混沌一时七窍凿”,说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功绩在于,把历史的真相展现在了人们面前,让模糊不清的事实变得清晰可见,变得一目了然。单凭这两句我们就可以断定,永忠绝对是一个“深知拟书底里”的人。

如果说明义和永忠对曹雪芹仅仅是知道,并不熟悉的话,那么与他熟悉并有来往的宗室子弟就是敦诚和敦敏了。敦敏的《赠芹圃》诗“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敦城的《赠曹雪芹》诗“满径蓬嵩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都是对其在西山生活的直接反映。然而,不幸的是,曹雪芹四十岁的时候,幼子突然夭折,给他带来致命的打击,不久便命丧黄泉。为此敦城专门写下了《挽曹雪芹》诗: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

这首诗可以说为他的一生画上了句号,也为《红楼梦》画上了句话。

在承认作者为曹雪芹的前提条件下,结合江宁织造府的历史和不幸遭遇,红学研究者们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康熙死后,曹家获罪抄家,不久迁往北京居住。当时的曹雪芹年龄尚小,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并不知情,只有一些很模糊的记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渐通世事,对自家大起大落的命运有了一些了解。遥想昔日的繁华,再看今日的落魄,他从心底生出无限感慨,由此便萌生了要写一部关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兴衰史的想法。后来他定居在了北京西郊,在那里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未完、待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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