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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平凡。
平凡的外貌,平凡的家庭,平凡的爹娘。
我很满意自己的平凡,我一直觉得这也是一种恩赐。
可当我16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我遇见了我们国家的公主。在我卖猪肉的时候。
是的,卖猪肉。因为我的阿爹是个屠夫。
那个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女孩,在我生命最卑微,最可笑的时候,拯救了我,往我的生命之中,撒了一大把阳光。
她叫南夜有雪。是我们国家中最受宠的公主。
那天。我在市集卖肉,她蹦蹦跳跳的拉着一个英俊的少年,走在市集上。
我当时就觉得她像太阳那么耀眼。以至于我腼腆着自己的粗俗。
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直到那浑浊的猪血被擦的干干净净。
至少,等她走过了。
我的脏污,怎么能入她的眼呢?
一辆水果车驶过,向她冲来,我的心被揪做了一团。
根本来不及细想的,我就冲了上去,把她抱住,躺在了路边。
不知道为什么,空白一片的脑子中,却有一个似命令一般的声音:保护她!
所以,我将自己的背垫在了下面,给她做缓冲。
她的衣服好软,头发也香香的。
真的是一个小公主。
“你没事吧?”她站起来以后,将小手伸像了我。
当时我傻楞着,并没有反应过来。
她这样高贵的人,怎么可能和我有交集呢?
她又将手够了够,我终于明白了她的意图--她要将我拉起来。用着柔若无骨的小手。
我又将手在围裙上凑了凑,可是,围裙那么脏,怎么配的上她的手呢?于是,我将手在脖子上抹了两把,这才将手递给了她。
“谢谢你,小哥哥。”
那是我第一次听她说话,甜腻的,软弱的。真好听。
“小哥哥,你武功那么好,愿不愿意当我的贴身侍卫呢?”
当时的小女孩真的好单纯,她不知道武功是什么,她以为能救她的便是武功。
我很想回绝她--我根本不会什么武功。根本保护不了她。
可是她的眼睛太过明亮,睫毛太过扑闪。
我被诱惑了。
“好。”
我只听见自己这么说。
于是,我当了公主的贴身侍卫,那个俊朗的男子并未拦她,宠溺着看着她,给了我一沓银票,说算我卖身的银两。
我不会识字,不知道那是多少,可我知道,那有我爹娘干几辈子也拿不到的厚重。
当天晚上,我回家,告诉了爹娘原委,并把钱全数给了他们。
第二天他们欢天喜地的将我送出了家门。
从此,我便寸步不离的跟着小公主,我一向不说话,因为小公主天籁一般的声音将我沙哑的嗓音衬托得太过难听。
我一直离公主五米远。因为我知道,我配不上她。连她的一丝头发都不配。
“侍卫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天,在御园里,小公主这么问我。
皇宫是很无聊的,小公主很少能出门,只能和下人们聊聊天,消磨时光。
“我没有名字。”
其实我是有名字的,可是我的名字太过粗俗,我不想脏了小公主的耳朵。
“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就叫.....机千裘好不好?”
小公主很是兴高采烈。
“何为千裘?”
“千金裘嘛!侍卫哥哥很好,阿雪很喜欢侍卫哥哥!你在我心中.....值好多好多钱!”
小丫头当时并不知道如何比喻一个人在心中的分量。钱很重要,用钱相比,应该错不了!
小公主依旧笑比河清。
“好。千金裘。”
小公主赐我的名字呢。
“公主,奴才想学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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