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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你得不到她的爱,做任何事

笙歌可不管这些。虽然他比她大,但她还是会拿出大姐的风范来要求他的。

将工具收起来。笙歌上楼休息。只有一个房间。她可不打算将床让给这他。

这点,沈默盛到没什么感觉。疑惑的看着她上楼,关门,落锁。

笙歌将养母生病的单子藏在抽屉里,小心的用锁锁起来。

这才到浴室去,将长衣长裤脱下来。用药酒将身上擦了个遍。好在这些青紫都变得淡淡的了,加上药酒,明天应该会消失吧。

洗好之后,随意的将头发洗了一下。等不及头发擦干,她就躺在被窝里,睡着了。

这几天,真的太累了。

每天遇到的事,都是她这辈子都不敢想的事情。

她什么都没有了,她是个会带来不幸的人吗?

梦中,她似乎看到坤哥跟那些混蛋,将她抓起来,关在笼子里,她怎么逃也逃不出去,只能听到他们不断的在那笑着,跳着。

她好害怕,不想去回忆,不想去经历。可是梦靥如魔鬼一边,不停的抓着她,不让她后退一丝一毫。

“啊……”笙歌猛然坐起身来,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珠。心有余悸,仿佛,还在那个梦里,周围还是坤哥那些人。

喘着粗气,笙歌摸着床头的灯。

还没开,床边就亮起了灯。

沈默盛举着手电,照在自己白希但困倦的脸上。身上穿着小白兔睡衣,不解的看着夏笙歌。

声音中,满是被吵醒的不满。“怎么啦?大半夜的不好好睡觉。啊啊啊啊的,好像被强~暴了似的。”

“啊……”看到沈默盛在自己床边,笙歌比刚才吓的更严重了。

记得没错的话,她刚才真的关门了,也落锁了。

那,这个家伙,是从哪里进来的?

“你为什么会睡在这里啊?”壮着胆子,笙歌将灯打开。

看到的,是沈默盛穿着小白兔睡衣。甚至,还带着一朵粉红色的帽子,躺在她床下的地板上。

为了让自己睡的更舒服一些,他还给自己加了两条毯子。

“这里是卧室啊,不睡这里,难道睡客厅啊?”沈默盛仿佛听到了一个好笑的笑话。一边不以为然的回答着,一边拿着纸巾,递给笙歌将脸上的汗擦掉。

笙歌接过纸巾,“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是怎么进来的?”

“门开着啊,我一开就进来了。”沈默盛装无辜到底。“让我在这里睡吧,我一个人害怕。”

“你会害怕?你在曼哈顿当小混混的时候,知道害怕两个字怎么写吗?”笙歌拿起枕头砸向沈默盛,最终没再赶她走。

房间里重新恢复平静之后,黑暗的房间里,笙歌看着天花板,其实,真正害怕的人,是她才对。

她害怕到,只要做梦就会梦到坤哥那一帮人。害怕到,不敢入睡。害怕到,不忙到连上厕所都没时间,她就不敢一个人待在某个地方。

清晨,笙歌醒来。

沈默盛已经不在了。连同那一套可怕的睡衣,以及地毯都不见了。

昨天的药酒确实有效,至少,手上跟腿上的痕迹,已经不明显了。

她换上刹萤的旗袍,洗漱好之后,下楼。

楼下,那个硕大的兔子,此刻正在厨房里摸索着。

他抓住的将蛋液倒入平底锅中,动作并不娴熟,却也没有出错。

接下来是换面,最后入盘子。

这时烤箱里的面包也好了。

他将准备好的食物放在餐桌上,转身看到笙歌站在楼梯上看着他。

“吃饭啦,好妹妹。”依旧是那浮夸的语调。

笙歌回神走下来。她怎么可能,刚才的一瞬间,居然在想沈默盛或许不是他的外表那样。

“你做的?”桌上摆放着各色早餐,有中式,也有西式。

她看到不由惊讶了一番。

“恩。看着食谱学的。”沈默盛率先坐下来,开始吃饭。

笙歌回头看了一眼,厨房料理台上的食谱。

怀疑的看着桌上的食物。

“吃吧,不是还要上班吗?”沈默盛将牛奶推过去。

“你,这是?”要是沈默盛搞献殷勤的这一套,实际是另有目的的话,她可不能吃。她也没有多余的钱,来给他挥霍了。

“住在这里两个月,打算给你做饭,作为住宿的酬劳。”说着用勺子开始进攻笙歌盘子里的火腿。

笙歌用筷子打掉了沈默盛的手。“住在这里可以,有三个要求。第一,九点之前回来。第二,别带任何人在家里。第三,家里要打扫。”

“没问题。”沈默盛露出洁白的牙齿,看着夏笙歌。

这么容易就答应了?

笙歌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也开始吃早饭。她要去上班,没时间继续跟他啰嗦了。

刹萤依旧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样子,每个售货员,都画着淡妆,身姿摇曳,将这改良式的旗袍,穿到最美。

“夏笙歌,淡妆。”李菲兰率先检查了一下,到夏笙歌的时候,重点说了一下她。

笙歌根本没有化妆的东西,好在麦思然愿意出借,勉强算是画好了。

祁朔扬一反常态,以往直接从地下车库到顶楼,今天居然会从大堂进来。

李菲兰看到祁朔扬,立刻领着营业员,站到电梯门口。

笙歌也跟在后边。所有的售货员,都挤在前边,试图让祁朔扬注意到她们。

唯独笙歌,害怕被他看见,藏在最后边。

祁朔扬匆匆走过,并没有多加停留。对旁人的态度,到是并不在意。

万宝看了一眼站在后边的夏笙歌。

电梯往上,李菲兰才让售货员门散开。

宋哲依旧开着迈巴~赫,这次,他身后跟着的人,却让笙歌睁大了眼睛。

“笙歌,以后我们是同事,中午一起吃饭吧。”霍凯风穿着笔挺的西装,跟在宋哲身后。

他找了很多关系,才顺利当上宋哲的助理。

做什么,对他来说不重要,这份工作,就是为了夏笙歌才来的。

在他还没有将米朵的事情处理好之前。就让他换这种方式,来跟夏笙歌相处吧。

笙歌没说话,点了一下头,回到了自己的柜台。

麦思然盯着霍凯风,直到他离开。“哇,好帅。夏笙歌,你是跟帅哥都有一腿吗?为什么每个跟你说话的帅哥,都好帅啊。”

“专心工作啦,他有女朋友了。”笙歌难得会回答。在底楼楼层,只有麦思然对她不错。

林雨蝶穿着十二寸的高跟鞋,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裙子,脖子上戴着奢侈的项链。她接着电话,匆忙的朝里边走,看到夏笙歌的时候,朝着她摆摆手,算是打招呼了。

开始营业,笙歌露出职业的微笑,详细了解了每一款产品的设计理念。

半天的工作下来。笙歌只觉得更加头疼了。

她还不熟悉业务,所以,今天还没卖掉东西。

午休时间,笙歌看了一下时间。加上吃饭,还有一个小时,应该来的及。

带着包包,换上平底鞋。朝着博爱医院冲过去。

病房里,陆玉雯已经转到了普通病房,变成植物人的她,只是安静的睡在床上。

夏笙歌推开病房,不自觉的放慢脚步,连呼吸也变得轻了。

养母睡在病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她反而,觉得这时候的养母,变得跟自己很亲近。

慢慢的走过去,笙歌坐在床边,拉着养母的手摩挲着。

养母一直过着很优渥的生活,所以,手也像少女一样的纤细。

她抚摸着,看着自己比养母粗糙很多的手。轻轻地,将养母的手放在她的脸颊上。

“养母,怎么办呢?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轻轻地,轻轻的呢喃着。

护士看到笙歌过来,再次提醒了一下她费用的事。

笙歌将仅有的五千块钱,给了护士。杯水车薪,但已经是她跟快餐店老板,预支了两个月的工资。

“会再想办法的,请你们,照顾好她。”低着头,笙歌谦逊的拜托。

钱啊,什么都要钱。她真的,好缺钱。

“医院也有医院的规定,陆女士还需要在这里养护着。近期,会有一个大手术。她的颅骨里,还有淤血,没拿出来。现在要征求你的意见,需不需要,做这个手术?”

“做,人命比什么都重要。”几乎没有考虑,笙歌迅速的决定了。

“这次的费用可能需要多缴纳一些,两百万得先缴纳。”护士将情况重新做了说明。

笙歌明白,却没法去遵从。

两百万,她去哪里弄这么多钱。之后,养母还得休养。现在让她丢下养母转身走人,那养母肯定活不过几天就去世了。

她还没让养母跟沈默盛见面,还没告诉沈默盛,发生的事情。

出了医院,笙歌心事重重。

她先得了五百万的支票,再出卖了自己顶替了五百万,现在,需要两百万,她还能用什么去换呢?

回到刹萤的时候,霍凯风正在她的柜台前等着她。

身边围着李菲兰,周林可以及那些未婚的营业员。

从前,他身边也围着好多女孩。当时,她只会内心霸占着他,并在口头上取笑他榆木脑袋。

现在,她想说,却不敢说了。

太多的事,因为有顾忌有伤害,所有开始停止前进。

“笙歌,午饭等你呢,哪去啦?”霍凯风看到笙歌回来,走过去,拉着笙歌的胳膊,不自觉的露出亲昵。

“没事。”夏笙歌低声的说了一下,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刹萤外边的车内,米朵看着霍凯风拉扯着夏笙歌的胳膊。那亲热劲,他从来没对她有过。

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看到,霍凯风又趴在夏笙歌面前说了些什么话,那模样,似乎两人是男女朋友一样。

戴上墨镜,米朵推开车门。

既然,她能吸引霍凯风。她就能用霍凯风的钱,去砸她的脸。

姐姐吗?哼,不需要。

一米七的米朵,穿着十寸的高跟鞋,刚进门就吸引了注意力。

营业员们纷纷站在自己的柜台前,企图让这个贵宾注意到自己的产品。

米朵朝着夏笙歌的柜台走去,霍凯风正坐在椅子上,看着夏笙歌。

“有适合我的情侣钻戒吗?”米朵看了一眼夏笙歌。无视一旁周林可的推荐。

夏笙歌露出职业的微笑,抬起头。看了一眼米朵。似乎在哪见过,她一时想不起来。

霍凯风随着声音,抬起头,看到米朵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全部消失了。

他看着米朵,阴沉着脸,如果不是夏笙歌在场,他会冲过去拉着米朵离开。

“怎么,这位先生,是她男朋友吗?”米朵看似随意的问话,一边看着柜台下的情侣钻戒。

“不是。”

“是。”

笙歌跟霍凯风回答的异口同声。

夏笙歌否认,霍凯风承认。

“到底,是不是?”

“不是。”

“是。”

依旧是相同的回答。米朵看着霍凯风,眼中阴晴不定。

“是就是咯,无所谓的,我只是问问。”米朵冲着夏笙歌笑起来。“帮我看看,我跟我老公,带什么样子的合适?”

“请问知道您先生手指的大小吗?”笙歌抬起头,无视霍凯风。

“喏,跟他的手差不多,给他试试吧。”米朵随手拿起一款,递给霍凯风。

霍凯风看着米朵,眼中是捉摸不透的黑暗。他没说话,笙歌却敏感的察觉到。他在生气。

以为,是生气给他带戒指的事。她不以为然,只是带一下,有什么关系。

拿着戒指,笙歌拉过霍凯风的手,给他戴上戒指。

“这个尺寸,合适吗?”转头,询问站在柜台外边的米朵。

“问问看,他合适不?”米朵的眼神,没有离开霍凯风的脸。

“合适。”霍凯风将戒指从手上摘下来,放在盒子旁边。“笙歌,我先上去了。”

“恩。”

“打包,我要了。给我老公买的。”米朵再次开口,打断了霍凯风继续说话。

“好的,我这就帮您包好。”笙歌拿着戒指去开票。

“我说过,不让你靠近她的。”霍凯风声音低沉,满是不耐烦。

他的态度,跟刚才对夏笙歌的态度,判若两人。

“你说过很多事,我都没有按照你说的的做。”米朵不以为然,他越是阻止,她就越是要出现在她面前,越是,要让她知道他们在一起了。

“小姐,您的单子。请到二楼付钱。”笙歌将单子交给米朵。

“让他带我去。”

夏笙歌看了一眼霍凯风,没说话,将单子放在了桌上,回到了自己的柜台。

她不是瞎子,也不是看不出来。

只是装成不知道,装作不明白,如果他们坚持要在她面前秀恩爱,她自己离开。

霍凯风瞪着米朵一眼,拿着单子离开,米朵跟在后边,不再说话。

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她才喘了一口气。无论怎样,今天做了一笔生意。

下班开会,李菲兰对夏笙歌没有挑刺。今天的她的营业额,确实不错。

不等霍凯风下来。如逃跑一般,夏笙歌带着包包,冲了出去。

大雨滂沱,笙歌没带伞,只能顶着包包,在雨中狂奔。

她身后,一辆蓝色保时捷,缓慢的跟着她。

米朵坐在车里。看着外边淋雨的夏笙歌。她不知道,是该感谢这个所谓的姐姐,还是该憎恶她。

无论怎样,霍凯风就算将她护的好好的。她也还是在下雨的时候,奔波在雨里。而她,坐在保时捷里,一身名牌。

笙歌越走越快,雨也越下越急。她狂奔着,在人行道上走着。撞到几个人的伞,雨水更多的落在她身上。

下一个转弯。沈默盛打着伞,耳朵里带着耳机,出现在她面前。

她全身都湿透了。沈默盛将伞举在她头顶,抱着她的身体。

“出门不带伞,下雨还回家。好妹妹要是变成病妹妹,可就没人赚钱养我了。”轻笑出声,依旧是混蛋一般的语调。

沈默盛将笙歌的包包背在自己身上,拉着她的手,将她带着回家。

米朵看大这一幕,用手机将照片拍下来,传给霍凯风。

这就是他想要保护的夏笙歌。

在他为她做出努力的时候,这个女人在干嘛呢?她在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米朵愤怒的打电话过去,如同是找到了同类一般。“霍凯风,看到了没有?你暗中给她最好的,你保护她的自尊心,你小心翼翼不去触碰她。结果呢。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啊。没你什么事啊。你这个可怜的男人,你得不到她的爱啊,做任何事她也不会看你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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