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许是得了一种病,这种病叫别人越叫我做什么我越不做症。这病诱发了别人越叫我不做什么我越做症。第一次发病是在五年前,当时我研习仙术不小心将摇光最喜欢的龙胆花烧着,她罚我将仙术的书抄一千遍。我画了一千只王八给她,姿势各不相同,栩栩如生,让我甚至怀疑自己很有作画的天赋,正是修仙耽误我成为一位丹青大家。
我一抬手,将绾谣拨到一边去,却不慎用力过大,她的脑袋径直撞向墙壁。我正欲做出反应时,玄衣的少年将她稳稳接住,在我眼皮子底下上演一出傻子救美的桥段。
他对怀中人耳语:“你不用向她求情,小爷留在这里留定了。”
绾谣则颤巍巍摇头,因为她深知激怒我的后果。
我很佩服他的勇气,但是俗话说得好,勇气和无知是两回事。一声嗡鸣,我将手中长剑拔出,剑尖离他的胸口的距离只在毫厘。
“你要杀我?”
他忽然狂笑起来,嚷嚷着:“流渊乃天下第一修仙剑派,杀我一个手无寸铁的凡人,你们流渊还有什么颜面在天下苍生面前立足。”
他的话句句属实,流渊只斩妖除魔,不杀生民,流渊弟子都有一颗普渡众生的慈悲心肠。
可我不同,流渊严令禁止的事,我总喜欢去尝试尝试。握剑的手颤抖着,下意识刺了过去。我想着,他之前救绾谣时身手不凡,此番动作不快,他应该能够轻松躲开。
我却听见利刃刺进血肉的声音,他眼中惊恐向后倒去,剑从他的胸口拔出,汩汩鲜血狂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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