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入高三以后,我就很少陪着他出去玩闹了,繁重的课业和频繁的补课让我疲惫不堪。姜时年的生意越来越好,如今也不只是卖衣服了,在中学巷找了一家店面,连带着文具书本和专辑唱片一起,音响里放着周杰伦的歌,店铺门口的风铃总是叮当作响。
我们只好把约会的时间定在周六下午,他到我家门口的树下等我。来我家接我的次数多了,被我母亲看见过。母亲倒也只是警告地看了我一眼,索性我也不再藏着掖着了,一幅铁了心要跟着他耗到底的样子。
始终还是没有耗到底的,那段生命里最茂盛的时光,开始迅速地衰败下去。那一年,在成绩的压力下,我已经不堪负重,也在那一年,姜时年背着背包站在门前等我,眼神幽长而深远。
那一日阳光正好,南方的夏季里艳阳高照,我还记得我穿了一条碎花裙,跑出来的时候裙角扬起,很好看。那么好看的我,站在那里,哭得很难看。
他留下一句“等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淋过最大的雨,是你在烈日下的不回头。”后来我在书上读到这句话时,正坐在去往h城的火车上。
其实我是极其厌恶火车的,混杂的气味和陌生的面孔,以及流淌在耳朵里的轰鸣。可是我走了这么远的路,背井离乡,只是为了追寻着他的脚步。
下车的时候,站台上人流如织。姜时年还是来了,在我们之间隔着半年的时间,他来接我,我几乎要认不出他的样子。好像看起来成熟了很多,胡子刮得很干净,再没有以前亲我的时候扎脸的胡茬。腕上的金表若不是赝品,应该价值不菲。
我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他,他走过来帮我拿行李上车,热络地带我去餐馆吃饭,像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样客套与疏离,再没有亲昵。我几次想问,话到嘴边又咽下去。可是如果我早知道,那是我最后的机会,我总该问问他,至少给他一分钟用来和我告别。
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他坐在一起,临别的时候他送我到学校门口,车停在那里,他看着我,然后收回目光,就像收回给我的全部。
我再也没见过他,也失去了他的联系方式,他以如此悄无声息地,就消失在我的世界。
有没有不甘心?有啊,我花了三年时间精心写下的故事,被人拿橡皮擦擦掉了。我不能再一字一句地重写,只能将那一页揭过不提。
那些纠缠着我的千愁万绪,在再一次重逢的时候,又尘埃落定。良人在侧,孩童绕膝,我的他,我的少年,我的姜时年,如今是旁人的丈夫,孩子的父亲。
我也会结婚的,但一定要找一个不像他的人,这样午夜梦回才不至于叫错了名字。我会披上婚纱,丢下年少时非他不嫁的荒唐誓言,我会嫁作他人妇,我会拿起笔写下新的一页。这是我唯一能报复他的办法了。
不思量,自相忘。
十四岁的姜时年虽然有些浑,总不至于打架闹事。他第一次举起拳头发了疯一样要跟人拼命,只不过是因为隔壁学校的二流子在路上见到我,还胖得像一头小猪的样子,说了几句混蛋话。我并不在意的,报之一笑。跟在我身后暗恋我许久的姜时年,摔下书包撸起袖子就跟对方干了一架,脸上才留了疤。
自相忘,该忘的都要忘记,这样以后他妻子若是问起,才可平常地说不过是磕在马路牙子上了,还能逗大家一乐,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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