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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骷髅论世

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真仙突然杳然无踪,天下四块大陆都再难寻觅踪迹。剩下一大批半仙人,有的悟道而去,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有的资质有限,无论如何都难以突破凡人的大限,毫无办法,只得安心呆在凡间。凭着半仙之体,接受世人的景仰膜拜。这批半仙联合在一起,组成了所谓的神界。虽然自称神界,但到底也没修成真仙,只能还留在世间混日子,依靠法力,统领着大陆三界。

哪三界?分别是人界、灵界、神界。人界即是圆颅方趾的俗人,世代过着懵懵懂懂的太平生活,时而有那些不甘心在六道轮回里受苦的奇人,根据从上古残卷上得到的一丁点信息,远涉深山里寻找真仙,但往往空手而归。

灵界则是一个妖精的世界,魑魅魍魉、珍禽异兽,但凡有形体有知觉有灵窍的生物,都能借着天地灵气,暗暗修行,直到褪去兽体,得成人身,然后再进一步的修成真体,得道成仙。

只要有动物的地方,就有江湖。人界之中,修行的门派林林总总,不下三千多家。在这些门派中,有的以练气为主,称为气道。有的以铸器为宗,名为器宗。气者,乃是体内的先天之气,人刚生下来时,先天之气尚存,后来受到凡尘蒙昧,久而久之,就瘀滞在体内了,成为一股浊气,脆弱至极,一口气上不来,生命就消失而去。

先天之气则是经由天地之气运化而来,不消不散,能长存宇宙之间。

而器者,则是器皿的意思,修炼这一道的人,崇尚外物而轻视自身。常说人身只是一副臭皮囊,偶尔得之,也应该随时丢掉,天地之间,最能长存的是那些不灭不生的物质。比如金银铜铁,如果珍惜保存,能万年不坏,人的肉身哪里能比得上?

因此这个派别的修行者以搜寻上古神物为己任,后来,因为真仙离弃世人已久,神物飘渺难寻。这一派又分化为剑仙与剑魂两个支脉。剑仙指的是以气驾驭兵刃,这个支脉集气道与器宗之大成,讲究以气驭器,气主器辅,化气入器,以顺天地。

而剑魂一派则坚持器宗的原始宗旨,坚持器才是宇宙之间恒生不灭的物质,凡人若想修得真体,必须要舍弃皮囊,把三魂七魄灌注于器体之上,直至三魂七魄凝聚成形,而器体化为炉鼎。人器合二为一,与天地同生,终得大道。

所谓,丹田为鼎炉,全身无处不丹田,鼎炉在身内,结丹在三田。剑魂一派走了捷径,修行之路相比气道与剑仙派容易许多,但也有个致命的短处,便是器体难寻。因此数千年来,一直也没成什么气候。五百年前,剑魂派出了个绝顶人物,穷究天人,搜遍三界,寻到一个名叫星云珠的器体,魂居其内,修成了举世无双的大道。此人性子孤僻,接人待物,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一向不能容忍剑仙一派,他一得大道,便把这一支脉残杀殆尽。

黄金骷髅是剑仙一脉中的姣姣者,眼见同门自相残杀,不免心灰意懒,日日在草莽大泽里晃荡。这天黄昏,他骑着螣蛇在青丘山上空飞过,突然听见凄惨的呼救声,于是连忙循声飞去,原来是一条黑蛇被青丘山的小狐狸们逮住了,架锅烧水,正要把它开膛破肚,扔进开水里煮了吃掉。

黄金骷髅这人心肠很软,并且原是青丘山的旧客,于是说了许多好话,把黑蛇救了下来。那几个小狐狸很不愿意,但一来顾忌剑仙派的名头,虽说那时剑仙派门人凋零,已经式微,但威望还在,瘦死的骆驼还有马大呢。二来素日曾蒙剑仙派施救,青丘山才不至于被灵界的其他门派吞并了。看在这两点上,最后只好同意放生黑蛇。

小狐狸们怏怏的一哄而散,黄金骷髅做好事一向不留名,当下骑上螣蛇,就要深藏功与名,继续前行。那条黑蛇摇身一变,竟然是一个二八少女,姿容婉转风流,身段苗条细腻,眉梢的那一段风骚让人一看之下难以自拔。结果不用再说,自然是英雄救了美人,美人爱上英雄,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黄金骷髅与黑蛇隐居在大漠山,日子本该从容幸福的过下去。但世上的事往往一波三折,比一篇文章还要起伏不定。那条黑蛇因为修行太浅,化为人体后,雌雄难以稳定下来,今天是个二八姑娘,明天又突然变成了玉面郎君,黄金骷髅是个正常的男人,为了这个,天天苦恼不已,但也无可奈何。

有一天,黑蛇突然说修为境界有所提升,闭关三日后,便可以在性别问题上稳定下来,这自然是极好的事儿,黄金骷髅深感欣慰,日夜守在一处洞穴前,等待着黑蛇破关而出。三天后,洞穴内久久没有声息,黄金骷髅放心不下,破开洞门进去察看,却看见黑蛇盘踞在洞穴深处的一块大石上,吞吐一颗碧光幽幽的珠子,遍体金黄。他知道黑蛇终于踏入新的境界,已然化为骊龙,颔下也终于结了骊珠。于是欢欢喜喜的走上前,想要给黑蛇一个甜蜜的拥抱。没想到黑蛇有了私心,它眼看自己已经化为骊龙,离真龙仅有一步之遥,若是把黄金骷髅吃了,借着他体内的炉鼎,成为真龙的日子便指日可待。

于是它一口把黄金骷髅吞了下去。

黑蛇哪里知道,剑仙一派从不修炼炉鼎,把情郎吞食了,对它的修炼丝毫没有进益,反而因为不顾天道,冥冥之中,受到天谴,修为之境再也难以提升了,并且不可逆转的变成了男儿之身。

黄金骷髅堪堪已接近化境,所以呆在蛇腹内数百年依然存活着。他原本可以钻出蛇腹,脱离这种难见天日的困境,但他为情所伤,顿时觉得活在世上也没有多大意思了,干脆就在情人的肚子里住了下来,一天天把**折磨得没有一丁点皮肉,修行也日渐荒废,只求一死,但又舍不得深爱的女人,于是渐渐变成了一个活死人了。

至于他这一副黄金构成的骨头架子,则是修行所致。虽然他早就把修行这事儿给忘了,但往日打的底子还在。还是那句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富了贫,还穿三年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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