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这八字还没有一撇呢,下什么饭店啊。”
“行了,你就别抠抠搜搜的了,第一印象一定要好,你作为男方要大气些,这样才能给人家姑娘留下好印象。”
“行,知道了。一切妈你看着安排就是了。”
肖庆回到自己的卧室,哪还有心思睡觉。
肖庆感觉到自己有点紧张,这可是要相亲啊!
肖庆坐在床边,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战战兢兢的拿出一面花边的老式圆镜,一手拿着镜子照着,一手终于把一头几乎齐肩的长发给拨了开来,捋到脑后。
镜子中,肖庆的头部,若是猛然的第一次看见,还真的挺吓人。
肖庆的两只耳朵都是畸形的,就像是公鸡的耳朵一般的蜷缩成一朵,却不影响听力。
肖庆的左眼,成墨绿色,没有黑色和白色,墨绿渐深,中间成蓝色的一点,不知道瞳孔在哪里,却也不影响视力。
因为这样的天生残缺畸形,肖庆的童年可想而知是如何度过的。
肖庆掏出早已经被市场淘汰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叹了口气。把圆镜收了起来。带上青绿色的平面眼镜,整理了下满头的长发,仔细的戴好迷彩帽,护好耳朵的部位。上身是一件短袖的迷彩衫,下身是一条夏季薄溜的迷彩裤,脚上一双质量差到极限的迷彩布鞋。
这一身的迷彩服,是单位专门发给职务为民兵营长的肖庆。这是热天穿的,还有冷天穿的,春秋两季的迷彩服已各发两套了。
肖庆平时就穿这一身,两套换着穿。
“妈,你下午就别出去了,太热了。”
“放心,我早点回来,收拾收拾屋子。我把这间放破烂的房门关上了,你可别让她进来了。”
“妈,你最好和人家坦诚相见,别来那些虚的。”
“你懂什么,人家知道是人家知道的,亲眼看见了总是别扭,这就叫眼不见心不烦。等将来你们结了婚,我就不干了,专门在家给你们带孩子。到时候你们可别嫌弃我啊!”
“妈,你看你说的,这都什么话。我不见了!”
“去吧去吧。别忘了早点回来,先把衣服给换了。”
“知道了。那我上班去了。”
肖庆的这一身打扮走在路上,若是早个几年前,肯定会引来路人的异样眼神。现在,肖庆的打扮对于那些多数的年轻人来说,没有什么奇怪的,反而觉得很潮。稀奇古怪的着装,在现在的大街上,已经比比皆是,不足为奇了。当然,这主要还是对于年轻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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