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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小白

以前楚歌记得狗熊爱吃蜂蜜什么的,熊掌上有一层密质,所以才会很香甜。可眼前这个,让楚歌恨不得大骂出口,臭的简直像是刨了屎一样!

天色尚早,楚歌没去计较太多,继续割另外一个熊掌,接着把那些三十公分长闪着森光的利爪都卸了下来。

这巨熊有五个脚趾,其中小指没有利爪,其他的利爪都是长长伸出三十厘米,在尖端向下弯曲,材质摸着竟然像铁一样,坚硬无比。

四只熊掌,楚歌总共收获了十六个三十公分长的尖利爪刺。

接着便是剥皮了。

楚歌看着巨熊身上大片毛茸茸的皮草,一边看,一边摸着下巴点头道:“不错。不错。料子很足,老子这衣服鞋子都要换一个了!”

昨天跌下来的时候登山靴掉了一只,此刻楚歌那只光着的脚已经被划了许多小口子,所以楚歌必须尽快做一双鞋子出来。

眼前的皮毛摸着有些硬,但是保暖性简直好的要命,死尸楚歌摸上去都有微微的发暖感。

当即他便决定,这段日子,他剥皮完后,要给自己做个衣服做个鞋,然后再弄个熊皮背包,存上足够的烤熊肉,这样就可以继续寻找出山的路了。

想到就做,楚歌一点一点的割开、撕扯、再割、再撕。

没有剥过皮的人绝对不知道楚歌此时有多难受。

一个一米八五的人,站在巨熊高高的尸体上,脸红脖子粗的撕扯熊皮,满头大汗还效率慢,嘴里不住的骂骂咧咧。

“给老子下。下来!哎哟。我操!”楚歌恶狠狠的在上面撕扯着,因为使劲过大,手里被皮下的脂肪一滑,直接跌了个四仰八叉。

“咩唔!!”小白看到楚歌跌落,叫了一声,张开小嘴狠狠撕咬了一下巨熊的断掉的熊爪,帮楚歌撒气。

楚歌皱眉揉着摔疼的屁股,在熊尸上狠狠踢了一脚,低头对小白道:“他娘的,摔死老子了。小白,做得对!以后谁惹了咱兄弟!咱搞死他!”

“呜嗷!”小白奶声奶气的“厉嗷”一声,完全听懂了楚歌的意思。

就这样,楚歌一天才剥了大概七分之一左右。

整头巨熊愣是割了一周才完全剥光。

期间,楚歌倒是得到不少有用的东西,巨熊的脂肪简直就是论吨计算的,楚歌随便割下来一块,就可以烤着炼出拳头大小的熊油出来。

楚歌找了一个直径大约十五厘米的青木树,砍断后,取了大约十厘米长的一截,把中间掏空,顿时一个木头碗就做出来了。

楚歌试着把沁住的黄色熊油灌入这木碗里,接着便是把巨熊的毛取了一大撮,全部黏上熊油捏成一束,插在熊油坨子中心。

最后,便是点火。

楚歌都没想到这次试验这么顺利,仅仅一次,楚歌就成功做出来了一个油灯。这样他晚上也不用再麻烦的为火堆找柴火了。

同时,楚歌又把熊皮缠在一个大木棒上,糊上满满的熊油,然后用熊牙把熊皮全部钉紧。一个小火把也就做成功了。

多日来,巨熊裸露在空气中的熊肉不少已经腐臭。吸引来了不少嗜血小虫,溃烂又恶心。

而楚歌也要特别说明一下,熊掌很难吃。

这是他唯一的评论。

不知道是缺少烹调原料还是这熊掌本身食材的问题。楚歌觉得这整个就是一烤臭脚。尽管他已经把那些黑色污垢全部割掉,又用积水清洗了无数遍。

但烤熟后,带着满心的希冀,吃进嘴里就是一种胶胶黏黏,很有嚼劲的臭脚味儿。

这让楚歌觉得自己被前世的美食家忽悠了。“什么熊掌是美味,这他妈就一烤臭脚,你想吃老子就有一双!”楚歌愤愤把熊掌扔给小白,心里早就把前世鼓吹熊掌美味的美食家和蜘蛛划分到一个仇恨区了。

反倒小白很是识货,吃起这个大仇人,吃的很卖力。

不过难吃归难吃,楚歌吃完以后立时发现自己体力精力都强了不少,当即恶感也少了一点:“看来,熊掌里面还是有不少营养的样子。”

发现了这一点后,楚歌忍着恶臭,每天都吃不少熊掌,多天下来,身体状况恢复的很好,头上的伤口早已经愈合了。

小白在此滋润下,更是长的飞快,几乎可以说是一天一个样。

值得一提的是,熊胆和熊心在楚歌费力捞找下,终于给找到了。只是熊胆好像是被蓝狼撕咬过,有一块很大的豁口,大概占了四分之一的熊胆大小。

而这头熊的熊心足有足球那么大,拿出来的时候因为揪断了血管,鲜血直喷。到了晚上,就被楚歌烤着吃了,熊心烤熟以后,反而味道很好,质地微硬,像是鸭尊一般。

楚歌一边吃还一边想自己要是有幸吃上豹子胆,应该就算是胆大包天的人了。

楚歌这时想到以前有不少地方都卖熊胆粉,功用非常多。

想到此,楚歌直接把熊胆全部切成小碎块,放在通风的地方,与皮毛放在一起,等着风干。

除了这些,楚歌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心思,把巨熊满嘴的獠牙全部都敲了下来,大的有五厘米长,小的也有两公分左右。

好好的一头巨熊,此刻已经就变成了一个被剥了皮的腐臭残尸,蛋没了,牙没了,胆心皮手脚都没了。

就这样又风干了七天后,熊胆都变成了干硬的小黑块了,皮毛的血迹也干了,只是微微有点兽骚味,楚歌学着藏袍做了一个裹着半边身子的熊皮披风,肩膀处用一颗五厘米长的熊牙被楚歌钻了个洞,串上藤蔓做扣子,灵活又方便,这样又可以保暖,又不会影响行动。

背后则是用藤蔓做了一个熊皮双肩包,一整张熊皮毛面朝里的对折,然后穿孔穿藤,像缝纫一样把熊皮串到一起,最后缝的够结实的时候,把毛面翻过来,这样里面的东西不容易掉,还更加容易保存。

楚歌专门在这个背包靠背后的位置,引了两条藤蔓的背带,一个昂贵的熊皮双肩书包就做成了。

要说脚上,楚歌这真是要亮瞎地球人的眼了。楚歌用做书包的方法,直接编缝了一双毛皮长靴,乍一看就像是一双变种ugg,当然这熊皮可能比前世的顶级大牌都要昂贵了。

除此之外,楚歌又用多余的熊皮做了两个护膝以及一条熊皮皮带,

手里的武器则是比较独特了,楚歌找了一根称手的树棍,同样把头部削细了一点,两根三十多公分长的森寒利爪被一上一下紧紧绑在其上。

以这利爪的锋利,横着可以当斧子用,竖着就是锋利的利爪木矛。

这条利爪木矛楚歌实验过,就是巨熊的皮肉,都可以轻易的一刺而入,使劲一勾还能剜下一块血肉,当真是一柄利器,比之木矛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发达啦!发达啦!哈哈哈!”

这一段时间,楚歌每天都睡觉笑醒过来,这头巨熊贡献的东西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想,说是浑身是宝完全不为过。

楚歌看着自己一身装扮,傻笑着道:“哈哈哈!小白!帅不?”

小白抬头歪着脑袋看着熊皮加身的楚歌,“呜!”了一声,在楚歌身上蹭了蹭。

这些天,小白已经完全把父母离去的伤痛忘记了,只是每天开心的跟楚歌大口吃肉,茁壮成长,俨然把楚歌当成了这个世界上它最亲近的人。

楚歌不光喂养着小白,每天还带着小白在这片幽黑的洼地里探寻打猎了好多回,期间也遇到了几只野兔与山猫什么的,楚歌每次都是控制力道,将之打伤之后让小白追上去撕咬。

起初,小白还不敢攻击这些活物。

但是楚歌威吓诱导几次后,小白渐渐的掌握了这种猎食技巧。只不过。。小白每次杀掉猎物后,都叼到楚歌身旁,可怜巴巴的看着这位大哥,等着大哥烹调熟以后再享用。

楚歌每天都在利爪木矛上面刻“正”字,一天一笔,渐渐的,楚歌在这片洼地竟然都呆了三个月了。

巨熊的尸体每天都发出冲天的臭气,许多不知名的小虫聚集在尸体附近,天天蚕食着。好在楚歌每天打猎,也积攒下来了不少的食物,不需要天天吃巨熊肉了。

小白生长速度极其惊人,仅仅三个月时间,小白就已经长到了六十公分的高度,身长也有一米左右了。

全身纯白色的皮毛摸上去顺滑柔软,体格健壮,但是可能因为伙食太好,稍微有点发福,浑身看起来就是一个雪白的胖子。走起路来来屁股一扭一扭煞是可爱。

这三个月时间,小白身手成长速度让楚歌都有些骇然。

百米奔跑速度楚歌目测,小白至少可以跑到9秒左右。这可还是没有成年的小狼啊。楚歌不敢想象,如果小白成年以后,长到它父母那么大,会不会更加厉害。

小白现在也已经可以单独猎食了,一般的野兔根本逃不掉小白的追击,往往追逐个几百米,就会被咬毙当场!

就这样,楚歌在这片洼地把小白喂养训练的基本成型后,便把近期搜罗的食物全部聚集了起来,整整塞了一背包,沉甸甸的。

楚歌估计至少够吃半个月,如此全副武装下,楚歌挥舞着利爪木矛,喊道:“小白!呆了这么久,准备工作做的差不多了,走!前进!哥带你出山!”

就这样,一狼一人,又是踏上了出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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