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的确,轩辕凰不是个靠嘴解决问题的人,先是到服装店买了一套男装,梳了个少年发髻,拿着剩下的一两半直奔武器店,刚要踏入店门,便狐疑地偏头。( )
角落里,一衣衫褴褛的乞丐正懒散地嗑瓜子儿,蓬头垢面,虽看不清真容,但那双黑瞳却吸引住了轩辕凰,一步一步的靠近,后慢慢半蹲下,对视一秒,好笑的说:“给你讲个故事,曾经有一匹千里马,因身子过于清瘦,无好买主赏识。”
果然,男人停止了吃零嘴儿,视线像锋利的剑刃,直直射向眼前女子,是女子,从她一身红嫁衣出现时,他就注意到了她,更目睹着她进了服饰店,很奇怪为何她要穿一身男装,而且她为何要给他讲这个故事?
“后来被一个樵夫以低价买回家中,终日拉牛车,干苦力,但是它的用途不在于此,所以不善于干农活,故此尝尝被主人殴打,终于有一天,一名为伯乐的人解救了它,虽然它满身马粪,肮脏不堪,骨瘦如柴,可伯乐一眼就看出此马乃良驹,适合驰骋疆场,于是乎买走了它,还给了樵夫大笔金银。”轩辕凰字字句句都透着暗示性。
为何她这么肯定这个人是匹千里马?乞丐,见过哪个乞丐这么嚣张的?客人给了铜板也不说声谢谢,一副混一天是一天,二十七八,骨子里透出的气质千金难求,她所需要的手下就是这种一身才华,却宁死也不肯求别人赏识的铁汉子。
这等人才,却做起了乞丐,很显然,屡屡碰壁,依旧遇不到知音,空有一身抱负,无处施展,直到穷途末路,对世态炎凉心灰意冷,不如做乞丐来得逍遥。
“那后来那匹千里马可有所做为?”男子不再看轩辕凰,继续悠哉悠哉的嗑起了瓜子儿,一副置若罔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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