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路过一片五光十色、艳俗无的霓虹灯以及它们后面经过装饰的门脸————灯光下的饭店跟夜总会像宫殿一般耀眼夺目,服装店、化妆品店跟电影里一样的热火朝天,而那些满脸热情的招呼客人的服务员两眼冷漠。
柜台光彩夺目;厨房里臭味弥漫,大厅里人声鼎沸。
他一路朝着罗岗方向开去。出城后便将车窗摇开,车流一样的拥挤,但他看不到高楼,却好歹让自己松了一口气。不远处的森林里灯光闪闪,那是广州较有名气的富人区,他现在是要奔赴那个地方,去找一个能说说话的朋友,当然,也能干点其他事情。而且自己有些小事情要了了,在离开国内之前,一件他在某一段时间靠以谋生的事情。
然后,他要去新加坡,帮本家去寻找她“离家出走”的男朋友。
靠,什么事啊,我呸。他朝窗外呸了一口自己,双手离开了方向盘,点了一支烟。
隐隐的,他有点怀念酒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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