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迷糊又不悦的开口,“大清早的想干什么?”
“给你十分钟,洗漱完穿好衣服,跟我去晨跑。”
这种命令的语气,跟秦淮王八蛋一模一样,她哼了哼,直接回,“神经病!”
大早的拉着她去跑步,不是有毛病是什么,翻了个身抱着被子又睡着了。
十分钟过去。
这次不是电话,而是敲门声,顾清歌睡的迷糊,没怎么搭理,继续睡。
约莫半分钟,顾清歌觉得周身有些凉飕飕的,正以为是空调温度调的太低,半睁开眼睛,才看到床边立着一个人影,这样看着恍若是希腊神话的神祇一般。
看着还算养眼。
等等,这人是秦淮那混蛋!
一个激灵,她下意识找到被子,将自己裹得牢牢的,杏眼瞪的浑圆,“大清早的你进女孩子的房间,你想占我便宜!你个大色.狼!”
秦淮低沉的嗓音开口,“我记得我有给过你十分钟的时间。既然电话里,叫不醒你,我也不介意亲自来一趟。再给你十分钟。你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一你自己起来,二,我拎着你起来。”
两条路,跟横竖都是要死有什么区别。
“我不去,你是有什么毛病,自己跑成了,为什么要拉我!”顾清歌平生最恨的是睡觉被打扰,她要是脾气再坏一点,指不定跟只狗一样,直接狠咬几口出气。
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答应过你哥,要照顾好你的,尤其是你的身体,所以从今以后,你必须跟我一起,七点出去晨跑。”秦淮环着手,说话的语气跟汉武大帝似的,说话全是命令的口吻。
小学的时候老师一定没有给他教明白语气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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