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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纹身(求订阅红票)

这小说情节挺简单,是讲一个小混混不小心被古大魔神附身,然后屠杀小日本的故事。

看了十几页,邓深深陷入了意*:“要是我被某种魔神附身那该多好?什么白鬼,什么山丘,丫来一个拍死一个。我摇头连连,可惜这是现实世界,现实嘛,总是有许多不近人意的地方。”

整整两节课,邓将那本书看完,看完之后,只感觉热血沸腾,正巧台老师讲到日本那一课,当时邓脱口而出一句:“他妈的,小日本都该死!”

周围一顿哄笑,邓又成了众人的焦点。不过讲课的老师似乎也是个‘愤青’,竟然没批评邓,只是客观和主观地跟他们讲了一些大道理。当时邓心里那个感动,这才是真正的园丁啊!

终于熬到午放学,邓他们五个人又是提前二十分钟借尿遁跑到了食堂吃饭。等他们五个人吃饱喝足了,那些‘花朵’们才缓缓来到食堂排起了长龙。

“老大,等下有什么搞头?”啃着排骨的张进抬起头问邓。

邓说:“不知道,谁有节目?还有差不多两个小时才课。”

“打蓝球去?”邓试探着问了一下,众人连忙摇头。陈威叫到:“他妈的,还打篮球,你看看这太阳,不把人晒死才怪呢!我现在想找个有空调的地方好好吹一吹。”

刘龙笑着说:“那你可以出钱让学校在你的位置装个嘛,嘿嘿……”

听着众人对骂,邓心里却在想放学之后去唐敏家的事儿。

窗外阳光异常猛烈,树的知了在疯狂叫嚣着,头顶的破风扇‘呼哧呼哧’的让人昏昏欲睡。

在这样的天气里干什么也提不起精神。

五个人找了个小角落偷偷点起了烟,吞云吐雾起来。

在饭堂抽烟嘛,老师一般都是爱理不理的,何况一个学校几千号学生,鬼知道你是那个班的!

刚抽了没几口,听见一个熟悉地声音:“邓!”邓一回头,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又是唐敏。

“妖姬姐,你不是吧?我还以为你开着宝马去开小灶了呢?怎么也吃食堂啊?”王进口无遮拦地笑了起来。

不光是唐敏一个人,还有今天早在她们班门口见到的那几个女学生,每人端着一个小小的饭盆。里面的饭只有可怜的二两,加一条青菜,一小块豆腐,看了邓都心酸了。

“帅哥……”那个叫雪雪的女生嗲叫起来,弄的邓好不尴尬。

这小女生长的也蛮可爱,小虎牙,大眼睛,套句绉绉的词儿:她的眼睛会说话。

张进舔了舔嘴巴,*笑到:“小妹妹,我叫张进,交个朋友好不好?”

雪雪笑着特甜,眉毛一翘:“好啊,张哥哥!”这丫头一点也不怕生,属于自来熟那种。

邓连忙打断这两个人的对话,说:“妖姬,等会儿有什么活动么?好无聊啊……这鬼天气真是……”

唐敏瞪了邓一眼,说:“别老妖姬,妖姬的!我又不是没有名字!你好歹也是我男朋友耶!叫我小敏!”

“好好好,小敏,等会儿你吃完饭干什么去?”邓发誓不是想泡她,只是太过于无聊了。

唐敏想了想,笑到:“去游泳吧!”

“游泳?”邓脑开始幻想唐敏穿着基尼在水嬉戏的画面了。

“咕噜。”吞了口口水,邓笑到:“没问题啊,去游泳,谁有意见?”

“好耶!游泳,我喜欢!哈哈!”众人一顿欢呼。

游泳场离学校并不太远,坐巴士也两个站,在那游泳场里有很多都是十还有附近一所技校的学生。

在炎热的夏天,游泳场里的生意只能用‘火暴’这两个词儿来形容,吃饱了饭,在水里泡一泡,那种感觉一个字儿——爽。

来到售票点,邓很大方地给每人买了一件泳衣,进场之后,邓感觉自己回到了南昆,每十个男人身,有三个带有纹身,每十个女生有五个漂亮妹妹。

看的邓五个大男人是口水横流,哈喇子淌了满地。

等唐敏穿着泳衣缓缓出现的时候,邓才知道什么叫惊艳全场。没的说,雪白的皮肤配她那傲人的身材,足以使全场的女性嫉妒的晚睡不着觉。最重要的是,她穿的那件泳衣是按照张进的想法,布最少的……

此时刘龙和张进的纹身也完全露了出来。

刘龙纹的是饿狼扑鹰,一只雄壮的老鹰在刘龙胸部盘旋着,肚子是一只凶狠的,双眼冒着绿光的饿狼。这点跟刘龙的性格很像,在打架的时候,刘龙永远都是不怕死的那一个。

张进的纹身是他们这么多人当最讲究的一个,后背纹着一个美丽的天使,那天使却被一个面部狰狞的,长着翅膀的恶魔狠狠抓住。也张进的后背宽阔能纹这么一副变态的图案,换了是邓都不行,面积不够。

根据张进的对外解释是:“我是那个恶魔,任何被我看的处女都逃不脱我的魔掌。”

正幻想着呢,听到唐敏不讨人喜欢的声音:“诶,还说是老大呢,连个纹身都没有,像什么样子!”

“你……”这女人怎么长的挺漂亮,说起话来这个味道呢?——

这里介绍一下邓的纹身,是血纹身(血纹身,通常是用鸽子血来纹身,平时是看不出的,只有在热血澎湃做了剧烈运动,如*,长跑,之类的事才会逐渐浮起。或是喝完酒之后会出现的一种特别的纹身。奉劝一句,纹鸽子血极其容易发生皮肤过敏之类的问题,手头如果没有足够的money学那个舞王什么什么逊的家伙做植皮手术的话,还是小心为妙。)

那个巨大的恶魔栩栩如生的在邓肚子,那缓缓黯淡的角一直缠在脖子,那副狰狞的模样使人望而生畏。

为什么黑社会总是喜欢纹身?也许很多人都会这么问,其实只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增加魄力。

何谓魄力?九流的小混混打架的时候可以面对一名身材与自己相等的男子,而不心慌。这是一种魄力。

一流的小混混如邓,他面对十几名手没有重型武器(生锈的刀,巨大的钢管之类的武器)的彪型大汉而面不改色心不跳。这要有高出常人很多倍的魄力。

顶级的小混混,也是黑社会老大。(当然,也有贪生怕死的,不过这种占少数,能当黑社会老大的人一般都有两把刷子。)

拿色魔来说,邓亲眼见到他一个人被三十几人手持西瓜刀追了三里地,随后在一间商店拎着两个啤酒瓶硬生生的打翻七个人。而其余的人竟然吓的不敢动弹,更有甚者,则是扔掉手的刀逃跑了。

这便是魄力,一般人见到有纹身的人都不会去招惹,而见到有纹全身的更是无人敢前找茬。如果单条的话,对方一见到你那身骇人的纹身气势立刻便削弱了一半,所以说,黑社会纹身简直是:“居家必备,砍人首选。”

什么人不怕死?其实什么人都怕死,只是要看是怎么死,死的值不值,俗话说:“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也是这个意思。

邓情愿轰轰烈烈的度过短暂的一生,也不愿在庸碌结束自己的生命,看着自己的儿子,孙子站在病床前,泪眼朦胧对你说:“爸,您安心的去吧……我还要加班!”

也许是经历的事情太多的原因,邓整个人都变的老成了许多。起同龄人来说,他足可以做他们的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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