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太危险,放在以前,她如果爱了可以义无反顾。
可现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林凛凛,她希望他可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或许不够美满,但至少是快乐平安的。
而且,她不会再爱了,真和他在一起,对他不公平。
还有一个原因,也几乎是决定因素,那就是黑勋太难懂了。
如果不是和他相处了三四年,她都会怀疑他接近她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凛凛一直不是特别喜欢黑勋,而她也看得出来,男人并不怎么喜欢小孩。
他对凛凛一直不错,但有时她觉得他看凛凛的眼神,有些奇怪。
总之,为了凛凛也忠于内心,黑勋和她只能做朋友。
“聚会地点是哪里?我的穿着应该没问题吧?”车内的气氛太压抑,林汐属于没话找话。
“你应该知道那个地方,”黑勋黯淡的眸子又恢复了波澜不惊的沉寂,缓缓的吐出了两个字,“梦魇。”
她当然知道,可以说只要是在K市,不论是本地人还是外来客,都不会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梦魇,K市最大的酒吧,据说每天人均消费高达百万,是很多小资家庭想都不敢想的高消费圣地。
当然,出入梦魇大堂的人不少,这些人却不被算作是梦魇的顾客,他们的身份就五花八门,鱼龙混杂,且很多都是不入流的地痞。
梦魇只是给他们提供一个场所,可以观看免费的表演,大多数在大堂活动的人,可能连几杯酒也消费不起。
真正的消费者,是梦魇的会员,他们拥有自己的专属包间,专属陪酒,还有专属舞娘。
仅仅三十七个包间,就让梦魇成为了酒池肉林的腐朽王朝的代称。
所以有人说,梦魇的霓虹灯,就是金钱焚烧出的光亮。
“怎么会是那里?”林汐皱了下眉,潜意识里是不喜欢灯红酒绿的奢靡夜店的,哪怕梦魇名声再响,她也没有一探究竟的**。
“朋友定的地方,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可以早点离开。”
黑勋这么说,林汐也知道今晚要见的人很重要了,如果无关紧要,她不喜欢他一定会推掉聚会也不会为难她。
“不是说是朋友的聚会吗?那还是尽兴得好,我只是随口问问,”林汐笑笑,说,“梦魇可是烧钱的地儿,看来黑勋先生的朋友一定是些挥金如土的家伙了。”
她只在调侃他的时候,才喜欢叫他黑勋先生,看来会被刚刚的事情影响心情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都是工作的时候结交的,想顺便介绍给你认识,如果你想将MEET品牌推进中国市场,K市是个最好的突破口。”他当然不会告诉她,今晚的“朋友”,都是她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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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今天晚了一些,明天会按时的,最后一更送上~~~
没有下一章了,先看看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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